前两天,家住上海长宁的鲍某像往常一样,傍晚出门买菜,可这次,在拎着菜回家的途中,一个动作却让他进了班房,他到底干了什么呢?
根据长宁警方提供的公共视频可以看到,9月6日下午5点20分左右,鲍某手里拎着一袋菜,出现在了延安西路水城南路路口,而到了下一个路口虹桥路水城南路路口,鲍某骑上了自行车,把一袋菜挂在了自行车的把手上,看似并无异样,然而,这辆自行车却并不是鲍某的,而是属于市民彭先生的。
长宁公安分局虹桥路派出所民警张程伟介绍,这辆自行车与市民彭先生报警丢失的自行车,一个丢失的地点非常吻合,外观也非常相像,我们据此断定,鲍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当天晚上10点,民警找到了鲍某,面对确凿的证据,鲍某向民警如实供述了自己将他人自行车占为己用的经过,原来,当天在超市买完打折菜的鲍某走了一段时间后觉得东西太重,便将目光对准了路边没有上锁的自行车。
据鲍某供述,他偷自行车并不是为了销赃获利,只是因为当时菜太重了,提在手里有点累,所以看到路边有一辆自行车没有上锁,且无人看管,就直接骑走了。
鲍某还告诉民警,在将自行车骑行回家的过程中,自己也有萌生过悔意。
然而,一想到自己手边的一大包重物,一番思想斗争后,鲍某还是把车骑回了家。
最终,鲍某因盗窃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市民在停放非机动车时,应选择有人看管的区域,在离开时务必确认车辆已上锁。
(素材来源:长宁台 记者:李婷婷、杜永超 编辑:刘喻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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