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女子朱某花了800元在一牌友那里买了一枚市场价值万元的钻戒,她心里甚是喜欢,觉得自己捡到了宝,天天戴在手上,还时不时还拿起来欣赏一下,直到警察找上门来,她才发现自己当时贪小便宜的心思害苦了自己,甚至还因此吃上了官司。
原来,朱某买的这枚钻戒是犯罪嫌疑人陈某拉车门盗窃所得,并非正规来路。
瓯海区新桥派出所民警金亨业:“陈某当时以拉车门的方式盗窃,已经被我们刑事拘留了,后面我们根据继续侦查发现,他盗窃来的赃物,是贩卖给了朱某。”
原来犯罪嫌疑人陈某是一位拉车门盗窃的惯偷,他在盗取一辆车内的钻戒后,去棋牌室打牌遇到了朱某,就问她要不要钻戒,还谎称钻戒是弟弟从香港买的,只用800元就可以。800元一个钻戒,朱某听了有点心动。为了避免被骗,朱某还独自先拿着这枚钻戒来到一家珠宝店进行了鉴定。
瓯海区新桥派出所民警金亨业:“询问得知这枚戒指是真的,并且市场的保守估值是一万多块钱。”
然而,爱占便宜的朱某,从珠宝店回来后竟跟陈某说,钻戒是假的,800元都不值,只肯出600元,但是陈某不同意,两人讨价还价之后,最终朱某以微信转帐的方式给陈某付了800元成交。
瓯海区新桥派出所民警金亨业:“当时我们抓获朱某的时候,那枚钻石戒指正好佩戴在她的手上。当然朱某也是如实地供述了自己的行为也是悔不当初。目前朱某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就是我们通俗讲的收购赃物,已经被我们刑事拘留了。我们在这里提醒大家不要因为贪小便宜收购或者购买一些来历不明的财物。”
(来源:温州台 编辑:陈佳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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