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酒驾惯犯!据台湾媒体报道,新竹一名男子戴某,2002年起被查获5次酒驾仍死性不改,他2017年在被吊扣驾照期间又酒驾上路,结果撞死一名年仅16岁的刘姓少女,而且事后还留在现场装路人看热闹。戴某后来承诺愿赔死者家属500万元,但肇事至今却分文未给,他一审被判处6年6月徒刑,上诉求轻判遭岛内高院驳回。
这场车祸发生在2017年12月15日晚间9时许,当时刘姓少女与男朋友骑车双载,途中为了闪避猫狗导致机车自摔,后座的刘姓少女当场弹飞倒卧马路,下一秒就遭酒驾的戴姓男子开车高速辗过,造成她双腿及肋骨骨折、左肺遭穿刺气血胸、颅内出血等严重伤势,送医后仍宣告不治。
据了解,戴某当天与叶姓弟弟、儿子及儿子友人唱歌喝酒准备返家,不顾自己因为酒驾被吊扣驾照,在酒意仍重的情况下坚持开车载3人上路,不料因此撞上跌坐在路中央的刘姓少女。可恶的是,他在肇事后不仅没有帮忙处理,还要求弟弟等人把车子开回家,自己则留在现场装路人看热闹,最后才叫人来接他离开。
警方后来调阅监视器画面、后车的行车记录仪,隔天清晨3时许就循线顺利找到戴某,当时他的酒测值仍高达0.73,可见肇事时的酒精浓度之高。警方接着又发现,戴某自2002年起共被查获5次酒驾,分别被判处拘役到6个月徒刑,但都获准易科罚金从来没有入监过,没想到这次却因为酒驾害死人。
警方讯后依酒驾致人于死、肇事逃逸及公共危险罪将戴某移送。检察官考虑戴某与弟弟罪行重大又肇事逃逸,依法将2人起诉并请法院从重量刑。对此,一审法官依酒驾肇事致人于死、肇事逃逸罪2罪,总共判处戴某必须入监6年6个月有期徒刑。
对此,戴某决定上诉并求饶说,愿意赔偿死者父母500万元,双方也达成和解,请求法官可以从轻量刑。但法官认为,车祸时夜间照明、视距良好,旁边还有人指挥交通,若非戴某酒驾,意外不会发生。而且戴某屡犯酒驾不改,肇事后还装路人隐匿,答应的赔偿至今也没给,因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死者家属无奈表示,6年6个月实在判太轻,希望台当局能够尽快“修法”,通过酒驾者一律以杀人罪论。
(编辑 施蒙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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