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霸凌,最高法判了,这结果大快人心!昨天,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其中包括因学生霸凌而引发的正当防卫案例。时年14周岁的江某某在学校厕所被15名同学殴打,江某某用折叠刀捅伤3人,其中两人重伤二级。针对此案,法院最终认定江某某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校园霸凌长期存在,此次最高法的判决,无疑是对欺凌者的当头棒喝。未成年人不是违法犯罪的挡箭牌,正当防卫权力必须要捍卫。而反校园霸凌,除了家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外,学校和老师也必须负起责任,任何对校园霸凌的漠视都是一次变相的怂恿。
编辑: | 陆劼 |
责编: | 葛孝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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