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后还有没有肖像权?该如何维权?近日,有商家用AI技术“复活”李玟、张国荣、高以翔、乔任梁等已逝明星,做成视频,为他们的“AI复活”服务引流、打广告。
3月16日,乔任梁父亲看到网上“儿子被复活”影像后表示,他们没有征求我们同意,这是在揭伤疤,不能接受,希望对方尽快下架。
17日,江歌妈妈对“AI复活亲人”,也表示不接受!她说,如果能“复活”,也仅限于我亲自来做这件事!
目前,在网络社交平台上有多个类似的“AI复活师”的活跃账号,通过发布已逝名人的AI视频吸引观众,声称可以通过AI技术定制数字人、克隆声音、修复照片,还能“复活”已逝的亲人,还发布了具体定价。那么,这样的“AI复活”服务是否侵权和违法?
目前AI的“复活”,本质上是深度合成技术生成的虚拟人或者数字人,需要使用死者的人脸、声音等数据,制作成相应的内容。而死者的人格权同样受法律保护!《民法典》规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隐私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所以被侵权明星的家属,完全可以依法起诉,要求侵权账号下架并赔偿损失。同时,2023年1月正式施行《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中也明确要求,深度合成服务使用者应依法告知被编辑的个人,并取得其单独同意。可见,利用AI技术“复活”,没有经过本人或者家属的同意的,就是违法行为。如果用于广告、营利或诈骗等目的,则可能构成侵权甚至是刑事犯罪。
那么你会用“AI复活亲人”吗?
编辑: | 陶淳 |
责编: | 朱晨 |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