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多人称,自己的卡并未离身,卡里的钱却被刷走了。而这个疑惑,在抓到犯罪嫌疑人之后被解开了。
犯罪嫌疑人,蒋某。今年27岁,江苏人,刚来到鄂尔多斯市打工不长时间,今年八月份,偶然间从QQ上发现了一则招聘信息。
蒋某说:“从QQ上找到的这个工作,他承诺干一次给1000块钱,钱给的挺多的,我就做了。”
蒋某所说的工作,就是按照指令到银行的自动提款机上安装一套特殊的设备,这套设备可以复制取款人的银行卡信息,并且偷窥到银行卡的密码。
蒋某说:“就是装在插银行卡的卡槽上面,还有一个就是在密码盘的上方,安装摄像头,用来记录密码,这个东西装起来挺简单的,十几秒就装好了,挺快的。”
蒋某说,每次安装设备,都会有一个人给他打电话,这个人自己至今也没有见过,他会告诉蒋某哪个时间去哪家银行安装设备,一般他们会选择位置偏僻,人流量较少的银行去安装,因为这样不容易被人发现。
蒋某前前后后在不同的银行装了有六七台。
蒋某安装在银行自动提款机的银行卡插卡口上的卡套,从外观看与自动提款机上原有的插卡口非常相似,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异样。可是这个卡套上有一个特殊的读卡器,可以读取银行卡的信息。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白波说:“受害人将银行卡查到里面取款查询余额的时候,就会被犯罪嫌疑人读取到你的卡的信息,以及你的密码,后期他们会用读卡器里的信息复制我们的银行卡,这样我们的信息被窃取之后,用他的卡在异地就可以采取犯罪行为,进行取钱的活动。”
犯罪嫌疑人蒋某告诉记者,安装在自动提款机上的设备,每隔三四个小时他们就会取下来一次,把里面读取到的银行卡信息和密码复制下来,选择银行卡内金额可观的卡进行复制。
(来源:内蒙古综合 编辑:范饱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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