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9月21日,柳州市民李女士和宝宝入住了柳州的东方幸福国际母婴月子中心,可让她没想到的是,入住的第二十天,宝宝突然发烧了。
柳州市民李女士表示:“送去医院测体温的时候,已经39.5度了,很高的烧了,医生就直接说要住院。”
李女士说,由于自己之前因乳腺淤积有过发烧的情况,所以担心宝宝的发烧会不会是因为自己的问题所引起的,所以她在医院也做了检查。
柳州市民李女士说:“就是医生说,没有什么问题,那为什么小孩会在月子中心无缘无故发烧?肯定是没有对小孩照顾得很周到,没有及时发现这个问题。”
双方签订协议 月子中心却变卦
李女士告诉记者,双方经过协商,10月13日,东方幸福国际母婴月子中心的负责人表示愿意私下协商解决并赔偿,双方为此还签订了协议,之后,李女士离开了月子中心,不再居住。
月子中心也退还了剩余住宿天数的房费和宝宝的照料费2700多元。10月21日宝宝出院了,医药费花了近1万元。这时,李女士再次联系月子中心的负责人,打算就宝宝的治疗费用和相关赔偿跟对方协商,谁知道对方的律师直接说不协商了,要走法律途径。
月子中心:已起诉 不接受采访
记者随后来到了东方幸福国际母婴月子中心,一位自称是股东的周先生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可记者了解到,起诉李女士的是广西康析投资有限公司经营地,但与李女士签订合同和协议的却是东方幸福国际母婴月子中心,这是怎么回事呢?
律师:月子中心涉嫌虚构主体、消费欺诈
记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不到东方幸福国际母婴月子中心这个机构的任何信息。而广西康析投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是医疗投资管理、母婴用品、母婴护理、婴儿游泳等。那么,东方幸福国际母婴月子中心和李女士签订协议,提供服务的做法,是否妥当?对此,律师回复说,这家月子中心涉嫌消费欺诈以及无证经营。
广西国观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一辰表示:“目前月子中心以一个不存在的主体进行收费,那么有可能涉嫌涉税的问题,也可以向税务主管部门进行一个投诉和举报。”
那么,李女士的宝宝发烧,月子中心是否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广西国观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一辰解释:“我认为应该是由月子中心来承担,至于承担责任的大小,我建议双方可以进行一个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素材来源:广西台新闻中心 编辑:陈佳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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