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骚扰电话、收到骚扰短信在日常生活中并不鲜见,个人信息为何屡遭泄露?近日,上海市一中院就审理了一起相关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一家人力资源公司通过虚假招聘,非法收集求职者个人信息,再通过向求职者推销培训课程牟利,公司负责人还将14000余条个人信息折抵员工工资,检察机关提起了民事公益诉讼,法院会如何审理呢?
这家人力资源公司成立于2017年。自2020年起,负责人周某借用其他公司名义,在各大求职网站上虚构招聘信息,吸引求职者投送简历,从而获取求职者的姓名、手机号、工作经历等个人信息。随后这家公司电话联系目标人选,推销入职培训以及中介服务,引导求职者参与培训,以此牟利。
人力资源公司负责人周某说,为了获得更多的数据信息,他们会在真实的招聘信息里参杂假信息,比如要获得五千个、一万个简历,可能就要发出来20个岗位,不过20个岗位里可能只有5个是真实的,其余15个会用虚假岗位来冒充,而帮年轻人介绍成了工作以后,他们会两头收费,一端针对用户,一端针对企业。
2022年9月,负责销售工作的王某从公司离职,被拖欠了4万余元工资。公司负责人周某和王某商定,将非法获取的求职者个人信息,按照每条3元的价格折抵欠付的薪资。周某于是安排手下员工唐某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向王某发送了14000余条个人信息,唐某也获得了几千元的好处费。拿到个人信息后,王某又为一家教育科技公司推销课程,从中获得提成。
今年4月,上海检察一分院对这家人力资源公司,以及周某、王某和唐某三名从业者,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四名被告永久删除设备中的公民个人信息,共同赔偿4万余元至指定的公益诉讼资金账户,并在招聘网站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官高维表示,销售团队的成员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向求职者推销培训课程,求职者不仅会受到骚扰电话、骚扰短信的困扰, 更有求职者可能会因此遭受财产上的损失 ,比如说交了巨额培训费后还是没有找到工作,其实就是掉入了求职陷阱。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四名被告的行为侵害了众多不特定主体的个人信息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最终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请。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任明艳表示,法院认为四名被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关于处理他人信息要进行知情同意,要符合正当、合法、必要原则,构成对不特定主体的个人信息权益的侵犯;本案发生在求职招聘的领域,其中的行为方式比较隐蔽,并且涉及的个人信息数量及其巨大,也构成了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侵犯。
编辑: | 冯家琳 |
视频编辑: | 冯家琳 |
责编: | 金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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