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可以给生鲜农产品起到“美颜”效果的“生鲜灯”,12月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使用,上海的落实情况如何了呢?在新规施行前后,记者走访了多家菜场及超市等大小卖场,发现生鲜灯禁用后,出现了新的问题。
12月1日,新规执行首日,记者来到了浦东上南路上的一个农副产品市场,鲜肉销售档口“色彩缤纷”,有的商家换上了自然色光源,也有的依旧大红一片。还有摊位,则开启了“混搭”模式,准备了自然色光源,用于应付检查,平时则开粉色光源的灯。“检查的人走了以后,我再拧一个上去,要不然太难看了,我给你拿到这边看颜色就不一样了。”有摊主说道。
也有些菜场,索性统一管理。普陀区真北路上的这家农贸市场,鲜肉销售区域的灯光颜色与其他区域有明显区别,店家说,12月1日一早,市场管理方拆除了各店家各自的灯源,统一使用市场里原有的粉紫色光的LED灯。
此番禁用的所谓“生鲜灯”,是一种通过增加特定光源颜色,来美化货品外观的灯具,最直观的感受是,在日光灯下,猪肉会相对干瘪、暗沉;切换到"红色生鲜灯"下看着确实红润、鲜亮,等于是给食物开了“美颜”,也因此成为了生鲜档口的“标配”。除了常见的用红光给肉类增色,蔬菜区用绿光,水产区用蓝光紫光的也不少见。
根据此次的新规,销售者不能使用明显改变食用农产品真实色泽的照明设备,来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如有违反且拒不改正的,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专家介绍,之所以要禁用“生鲜灯”,是因为它会夸张或遮掩食品的性状,这种“虚假的好看”会影响消费者的决策判断。
上海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首席专家顾振华表示:“从这个食用农产品的角度,会有用感官来鉴别新鲜度的一个指标,也可以发现一些其他的跟食品安全相关的一些危害因素。生鲜灯打的灯光有红色、也有其他颜色,实际上都会影响到消费者感官上对商品性状的判断。”
不过,当新规开始施行后,新的问题也随之出现,究竟什么样的灯具才算是合规的呢?不少摊主都表示:不清楚。
而仔细翻阅规定可以发现,里面确实并没有对合规的照明设施种类、或是色温、显色系数等相关参数做出明确规定。因此在具体的执行层面,大家只能各自摸索。比如,除了那些明显不符合规定的大红色灯光,一些大型商超的生鲜区域,会使用粉紫、粉蓝的淡色光源,这样又是否合规呢?
律师程欣表示:“目前来看这个规范不是特别详细,现在的规定里面是‘明显改变’这样的描述,实际是没有界定标准的,操作上可能很难执行,在后续的实践中要进一步细化规则和标准。”
一些购物网站上,还出现了标注“符合新标准”的所谓“新型生鲜灯”。但当记者咨询符合的到底是具体哪一项国标,客服均没有正面回答。
市消保委建议,后续还是应当给出明确操作细则,方便商家执行,也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
上海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唐健盛认为:“是不是能够改到彻底 我们觉得有待于在新规执行过程当中,第一是要落地,第二还要再看相关的执行情况,我们也是建议能够持续跟进,能够对新规做进一步的优化等等。”
生鲜灯的使用,确实容易误导消费者,做出不理智的购买决策,禁用生鲜灯,还生鲜以“素颜”,无疑将更好地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不过,要让大家能够更好的执行,还是需要明确禁用之后,到底什么样参数的灯,才是合适的,不然,新规无法实际落地,很可能最终就会变成一纸空文。
(记者:彭菁菁 汪鑫 高原 孔全 编辑:由由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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