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21日对二战时期被强征劳工对日企索赔的两起诉讼案作出判决,驳回被告日本制铁和三菱重工上诉,认定两家日本企业向11名原告每人支付1亿至1.5亿韩元赔偿金(约合人民币54.8万元至82.3万元)。韩国政府当天表示,将按照政府今年3月公布的“第三方代赔”方案来赔付日企应支付的赔偿金。2018年,韩国大法院在与此次诉讼案件类似的强征劳工案件上,认定《韩日请求权协定》不妨碍强征劳工受害者起诉企业,判令涉事日企赔偿原告。但日本企业方面拒绝支付损害赔偿金。作为解决方案,今年3月,尹锡悦政府提出了由韩国政府和企业代为支付赔偿金的“第三方代赔”方案,但遭部分受害者拒绝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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