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间,被告人刘某、蔡某在网络上发现,在他人指导下,可以将带有实名制电话卡的手机进行串联,搭建起小型外呼网络供人使用,从而获得丰厚报酬,于是,两人长期以此为业。实际上,这些临时搭建的外呼网络均被境外电信诈骗分子用于隐藏身份,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被告人蔡某称:“我跟他沟通的时候,我问他一些是不是违法的,是不是这是违法的,他都回避我。”
被告人刘某称:“他是每天给1000元到2000元,从他结钱的金额和每天结钱的速度,我大概慢慢反应过来这个钱不是那么容易挣的。”
静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谈颖颖表示:“达到一个远程拨号的功能,对于被害人来说显示的是一个真实身份证登记的手机卡,它是一个实名来电,但是实际上真正的不法分子就隐身在这样一个远程控制的幕后了。”
虽然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在帮助电信网络诈骗,但刘某、蔡某依然分别从他人处非法购得几十至上百张电话卡,用于帮助诈骗犯罪活动。经审查,被告人刘某非法获利二十四万五千余元,被告人蔡某非法获利五万余元。静安检察院以涉嫌帮助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对二人提起公诉。
静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谈颖颖提醒:“广大的社会公众一方面是要谨防成为被骗的人员,同时也要规范使用‘两卡’,包括我们的银行卡和电话卡,杜绝成为相关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凶。”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刘晨)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