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妻违法侵占铁路用地10万平方米5年多,仅凭一张没有盖章的图纸就敢建造近2000平方的豪华办公用房。
谁给了他们这个胆子?又是什么原因使得他们迟迟不肯搬离呢?
一切的一切,只有两个字——利益。
保守估计,场地的转租(二房东)一个月有四、五十万的收入。
谁不眼红?
京沪线昆山段交汇处,长近1公里、最宽处130米的铁路预留用地,成了各种建材堆场,当中还造了一栋两层的豪华办公楼。
违法行为比比皆是,铁路安全范围内停放油罐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他们还违法搭建、私接电线、堵塞排水涵洞。
如此乱象,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铁路方面肯定不乐意,要赶违法侵占人走。
可是铁路很尴尬,因为自从改革之后,他们的执法证被收走了。
即便没收走,也已经过期了。
没有执法权,光凭一张嘴说有用吗?
当然是没用。
对铁路来说,要赶这些侵占人员走,就得打官司。
一审赢了,但是没有任何人搬走。
为什么?
还是利益。
那些既得利益的侵占者,使出了一个招式,拖……
检察院这时候介入了。
铁路昆山段也在上海铁检的管辖范围内。
铁检清理完上海境内的铁路,把目光投向昆山,启动了公益行政诉讼。
这涉及到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职能。
监督谁呢?
不是实际侵占人,而是负责管辖并且有执法权的政府机关。
这一片铁路用地的实际管辖权,归属于苏州昆山、巴城两地。
检察院来了,实地查看,拍照、摄影,了解情况。
督促职能部门动起来。
由于苏州属于江苏,因此还得与南京的铁检联动。
退一万步说,真的不能诉前解决,那也得联合江苏的检察院来进行起诉。
行政公益诉讼,主要是监督政府职能部门是否存在懒政、怠政,失职、渎职等情况。
因此,检察院介入后,如果问题迟迟不能解决,第一步是发出检察建议。
其实就是书面通知(具体内容自己联想)。
如果检察建议发出后两个月还没动静,那么不好意思,接下来就要推动程序强拆了。
至于谁在当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谁懒政、怠政,总是要秋后算账的。
按照一般的程序,应该是这样的。
但是这样做有些刻板与官僚,而且容易将当事人推向对立面。
所以上海铁检在介入的时候,起初扮演了一个居中调解员的角色。
在现场,非法侵占人大吐苦水,提出了许多问题。
“如果没有你们铁路点头,我敢在这里造房子吗?”
“房子不是一天造好的,造了两年,用了三年,怎么就没人出来吱一声?”
“修建道路,造房子,如果拆了,投资损失怎么办?”
“你们把这里拆了,没证据了,到时候打官司怎么打?”
这些疑问,夹杂了许多历史遗留问题,但却隐藏了最关键的一点。
一个月四、五十万收益,一天就有1.5万元收入,每拖一天都是钱。
检察官敏锐地察觉到了这一点,并抓住了这个核心。
首先,是违法侵占的事实。
2013年租借,之后2014年只续签了一年合同。
从2015年开始,没有任何合法手续情况下,继续使用铁路用地,获取利益,这显然是违法的。
其次,拆是必然的。
即便你霸占着不走,最后按照法律走完强拆程序,一样是要拆。所以,不要怀疑这件事情推进的决心。
再次,利益问题。
先想想自己通过非法侵占获利了多少,把心态放平。至于投资损失,先把证据收集起来,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还有一点,这件事情当中是否有掺杂其它问题,也是可以暴露在阳光之下的。
检察官摆事实,讲道理,讲法律。
侵占人思来想去,作出了退让。其它都配合政府拆掉,唯独希望保留那栋办公楼,再租给他们用几年。毕竟房子是新的,设施也是新的,就这么拆了,实在太可惜。
其实,他们心里也明白,拆是必然的,无非是在拆的过程中,怎样获取最大的利益而已。
工作做通了,那么对抗就少了,如此一来,公益行政诉讼就有望在诉前解决。
凑巧的是,就在检察官到现场的6月18日当天,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并将公益诉讼长三角协作这一点,写进了这部地方法规里。
事情推动还算顺利,两个月后,检察官再次来到现场。
一部分已经拆了,其余的也在规划当中。
由于铁路方面不同意保留那栋办公楼,所以地方政府的分管负责人也来到现场,一同协调。
总体方向是好的,有望在诉前解决。
整片铁路用地拆违之后,将全部覆盖绿化。
截至节目播出的时候,这件事情还在持续推动中。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吴黎明 李翔 编辑:胡琰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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