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晚,四川华蓥市公安局发布情况通报称,针对“杜某被华蓥警方错录犯罪记录”的事件,该局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展开调查。
通报内容如下:
经查,2012年7月27日,我局经侦大队办案人员由于工作失误导致信息录入错误。目前,我局已对时任经侦大队长韩某某、主办民警邓某某停止执行职务,并移交华蓥市纪委监委调查处理。
杜某错误信息未及时更正的问题,系我局经侦大队长魏某、办公室主任蒲某某以及明月派出所负责人罗某三人违反群众工作纪律、工作效率低下所致。目前,魏某、蒲某某、罗某已被停止执行职务,接受组织调查处理。
11月25日,我局委派常务副局长当面向杜某妻子余某某及亲属等赔礼道歉。
这次事件,反映出我局在为民服务、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我局将深刻反思,全面加强队伍教育整顿,并积极配合华蓥市纪委监委调查处理,不包庇、不袒护,真诚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华蓥市公安局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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