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上午1,备受关注的金哲红案,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再审宣判,金哲红改判认定无罪。
上午九点三十分,再审宣判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庭举行。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再审判决中,认定金哲红无罪的共计五点原因:首先,可以认定金哲宏与死者李某进行过接触,但无证据证明金哲红杀人;第二,金哲红有罪供述不稳定,前后矛盾,且无其他证据佐证;第三,原审判决认定金哲宏杀人动机的事实不清;第四,李某的死亡时间没有确认清楚;第五,金哲红的加害行为事实不清。法院认定原审裁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因此判决撤销原判并宣告金哲宏无罪。
宣判进行十分钟左右结束,据了解,与庭审不同的是,听候宣判时,金哲宏此次并没有被带进囚椅,法庭安排其坐在厅内的一个长条沙发上听候判决结果。
上午十点左右,被关押23年的金哲红,拄着拐杖在律师与儿子的陪伴下走出法院大门。面对等候的媒体,金哲红表示最难过的是,母亲在自己案发后病故。他还表示,23年里,他从没有放弃过希望,也坚信自己终会等到无罪判决。金哲红表示,现在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先养好身体,今天就准备回永吉县老家。“回去父母坟头拜祭,这是我目前最想做的事情。”金哲红说。
此外,金哲红的代理律师表示,今天上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国家赔偿的法官已经主动与金哲宏方面进行了联系。
离开法院,金哲红在家人和律师的陪同下,去曾经服刑的监狱办理手续,随后返回吉林市。
(看看新闻Knews记者:任彬源 司晓帅 马越 孟雷 编辑: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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