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姓高的男的30来岁,机缘巧合认识了比自己大10岁的女的,两个人在交往的过程中,姓高的冒充富商,骗了这个女的44万余元,骗来的钱都被自己和另外一个女朋友挥霍掉了。最近,崇川区检察院对这起诈骗案件提起了公诉。
姓刘的女的在市区经营一家小吃店,2015年下半年,有个姓高的男的在店里吃饭结识了姓刘的女老板,两个人互留了微信。姓高的隐瞒了自己的真实姓名,冒充富商,开始接近女老板。
崇川区检察院公诉部员额检察官任留存:他自己对这个女的宣称自己是在南通做生意的,在南大街这边还有相应的实体店,自己也有相关的经济实力。
两个人交往的过程中,一开始都是姓高的在花钱,一来二去,他们就发展成了男女朋友。2016年3月份开始,姓高的就以各种理由频繁地问姓刘的借钱。
崇川区检察院公诉部员额检察官任留存:主要的理由包括,说我这边有生意要资金周转或者这边有个订单,你给我点启动资金;或者说去外地要债,你给我些路费。
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姓刘的给姓高的转了40多万,全被姓高的挥霍一空,而这个高某其实不只有一个女朋友。
崇川区检察院公诉部员额检察官任留存:他没有经常的居住地,他是以住酒店宾馆来过夜的。另外他在和这个女的相处的过程中,他还有个自己的女朋友,两个人出去旅游期间,他也是花费了相关的钱款。
刘某人财两失,发现被骗了报了警。检察官也提醒大家,婚恋交友一定要摸清对方职业、身份,不要仅凭一面之缘就交付财物。
(来源:南通新闻 编辑:范饱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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