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淄博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罪的案件,被告人宫某不但无证醉驾,竟然还是一名视力残疾人员,真是听听都吓人啊。
近日淄博的宫某因为醉酒驾驶三轮车,先后撞上了一名行人和一辆轿车。
办案人员在调查的过程中吃惊地发现,宫某的视力有不小的问题。
淄博高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牛钢:“被告人属于视力盲一级,二等残疾,属于非常严重的残疾,基本上看不见。按规定,他是不可能取得驾驶执照的,属于无证驾驶。”
经过检测,当天宫某体内的酒精含量是每100毫升249.7毫克,已经属于情节严重的危险驾驶犯罪。本应依法应处六个月以下的拘役,并处罚金,但鉴于宫某是严重的视力残疾,而且认罪态度较好,根据法律规定对其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最终宫某被处以两个月的拘役,罚金6000元。
据了解,危险驾驶罪已经成为仅次于盗窃罪的第二大类犯罪,在这里也提醒各位车主,一定要依法驾驶,既是对保护自己,更能保护他人。
(来源:山东生活 实习编辑:胡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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