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11岁的孩子在超市偷了钱,家长发现后当场教育孩子,并选择报警。
“偷老板的钱,和110说,今年几岁,说大点声音。”
“11(虚岁)岁。 ”
“偷了多少钱啊?”
“和110说,大点声。”
“35元。”
民警到达现场后了解到,报警的是李女士,她说自己10周岁的女儿小陈偷了超市35元,正好被店主撞见。李女士得知情况后,当即返还了35元。没想到接下来的操作惊呆了店主,李女士报警了。
永康市公安局古山派出所民警吕海鹏:“因为这个小女孩之前在家里面有几次拿过家里面的钱,然后还有一次去她同学家玩的时候也拿过同学家的钱,所以她妈妈觉得这个小女孩这样下去可能以后会养成偷(窃)的习惯,她就希望公安机关去教育一下她。”
民警理解李女士的担忧,准备将小陈带回派出所。
返回派出所后,民警让小陈反思了自己的行为,了解到具体情况后,再教育引导她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并和她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
民警吕海鹏说:“因为她妈妈平时上班也比较忙,对小孩子也是疏于管教。然后小孩子在学校跟人家也有对比,看别的小朋友可能零花钱比较多,她的零花钱比较少,她就想着趁家长不注意,拿几块零花钱花一下,这种想法。”
看到小陈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民警让李女士将女儿接回家中,同时嘱咐她与孩子好好沟通。
(素材来源:金华台 实习编辑:杨诗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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