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时新闻网》报道,前高雄市三民第二分局局长李世昌收受电玩业者贿款结案,同案共犯专勤队警官林振宏坚持不认罪,但日前仍被判有期徒刑16年。在今天(4日)下午,林振宏跳入高雄爱河,被救起时意识清醒,目前送医治疗中。高雄地检署表示,将会评估林振宏的状况,再决定他是否适合入狱或先进行相关戒护。
据了解,林振宏始终坚称清白,今天上午用社交软件上传800字长文,表达“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以死明志”、“冤 冤 冤,何时有清廉正义法官还我清白”,称李世昌是为了脱罪减刑才拖他下水。但上月27日判决出炉,维持二审判决,根据“悖职收受贿赂罪”,判林振宏有期徒刑16年。
前高雄市三民二分局长李世昌在任职高雄市警局行政科专勤组长期间,按月收受高雄市大树、凤山、桥头、阿莲、冈山、仁武、鸟松、大寮、前镇、林园、大社、弥陀等区共30家赌博电玩业者贿款,透过离职警员叶嘉雄交付每月40至80万元(新台币,下同)不等,前后共计收贿21次,总计1144万元。
李世昌强调,将半数贿款分给林振宏,两人各拿572万元,叶嘉雄则拿到12万元酬劳。而李因认罪获2次减刑,去年遭轻判6年4个月、目前已入狱服刑。
(编辑 施蒙纳 实习编辑 黄牧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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