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家住滨海镇永安村的颜先生,带着年轻的外甥女小陈来到滨海派出所报警,称她被骗了,行骗之人正是与小陈共同生活了两年多的蒋某。在2017年年底,在一次活动中蒋某认识了小陈,在蒋某长达3个多月的追求下,两人很快在一起了。相处一年后,蒋某提出要为小陈买房子,这令小陈格外激动,二话不说便将自己所有积蓄交给蒋某。殊不知,此时自己已经掉进了蒋某的圈套。
温岭市公安局滨海派出所民警潘振兴:“首先蒋某虚构自己的身份,说自己是做老板的,开店的做生意的,就好像很有钱的那种感觉,骗取了报案人信任以后,就以各种理由,比如说今天需要交首付款,明天需要交付税款,比如说第三次又提出我要打关系,疏通关系,帮你购买内部房,房子会买一套送一套,就以各种理由来进行骗取报案人的信任。”
这两人也开始了同居生活,过了一段时间,蒋某又提出想换一套面子大,地理位置更好房子,但是价格不菲,于是在蒋某的怂恿下,小陈便向舅舅颜先生借钱,自从捞到这笔钱后,蒋某便像人间蒸发一样联系不上。这才向滨海派出所报了案。
温岭市公安局滨海派出所民警潘振兴:“我们接收了报案人提供的资料,初步核查以后,发现嫌疑人提供了假的房产证,还有假的流水来骗取报案人的信任,然后我们就继续明确了嫌疑人的身份以后,再进一步调取嫌疑人相关的银行流水。”
经过调查,民警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蒋某,并通过社会视频的追踪,确定嫌疑人落脚点,将其缉拿归案。在民警的询问下,蒋某对自己假造身份,刻意接近小陈进行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温岭市公安局滨海派出所民警潘振兴:“经过审讯,这个嫌疑人平时没有正当职业,然后其实他以前也是进行过类似的诈骗行为,以前被判过刑的,那么其实他和被害人认识以后,进行男女朋友关系相处了,那么在骗取报案人信任以后,提出了帮她买房子,然后把那个假的房产证也提供给她,证明自己已经买了一套房子,那么就不断的骗取报案人的金钱。”
目前,蒋某已被温岭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面对大额财物交易要保持警惕心,与人交往也要尽可能知根知底,避免上当受骗。
(素材来源:台州文化生活频道 实习编辑:余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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