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0日下午,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孩案,在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复庭宣判。被告方没有到场。
8月10日下午,被害女孩王某的家属来到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两点半左右,该案进行复庭宣判。判决内容显示,判处蔡某某、庄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辽宁省级平面媒体上向原告小淇母亲及家人公开赔礼道歉(道歉内容需经法院审核),此外民事赔偿部分,判处蔡某某、庄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合计1286024元。
在接到宣判书后,从法院出来,被害女孩王某的母亲情绪非常激动,一度瘫坐在法院门口,随后被亲属搀扶离开法院。
该案原告律师向看看新闻Knews记者表示,他个人认为这个民事判决部分可以接受,不建议上诉。但还没最后决定。但对判决后的执行表示担忧,接下来可能会在刑事追究上考虑。
被害女孩王某的家属在拿到判决书后,向记者表示,初步意见是不想在民事诉讼上花费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同时对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的工作表示理解和感谢。接下来希望继续推动刑事部分的进展。
被害女孩的母亲贺美玲接受看看新闻Knews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现在没有心思考虑判决到底满不满意,也不想花太多精力在民事诉讼上,还是以孩子早日入土为安为大。
2019年10月20日,大连13岁男孩蔡某某杀害10岁女孩王某,并抛尸灌木丛。警方对犯罪嫌疑人蔡某某实施收容教养,期限为3年。随后,遇害女孩家属对蔡某某及其父母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文书显示,因为蔡某某的残忍侵害,剥夺了王某的生命,破坏了王某完整的家庭,给他们带来巨大的心理创伤和精神打击,蔡某某一家当对王某父母进行经济赔偿。因为蔡某某尚未成年,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蔡某某父母没有对其尽到监护义务,应当承担对王某父母的经济赔偿责任。可自案件发生至今,蔡某某父母从没有和王某父母联系,没有表示最基本的歉意,更没有对其进行任何经济赔偿。
因此,王某父母的诉求包括:一是要求蔡某某及其父母对王某的被害赔礼道歉;二是争取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内的各项经济赔偿;三是要求赔偿家属处理王某后事的交通费和误工费等。被害女孩王某家属代理律师田参军表示,这些赔偿诉求,有的是按相关规定和标准计算出来的,有的是估算的,总额为一百万余元。
案件于2020年5月9日开庭,由于涉及未成年人,法院未公开审理,对方缺席到场。
据被害女孩王某的母亲表示,距离王某遇害已过去近10个月,但女儿的遗体目前仍存放在殡仪馆,家人希望尽快将孩子入土为安,但是前提是需要让该案件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
在被害女孩王某离开后,她的父母都无心工作,此前经营的蔬菜水果铺已转租,王某母亲称她常常跑到遇害事发地,为女儿点一对蜡烛,摆放点她爱吃的水果。王某母亲表示,事发至今仍未和蔡某某父母见过,对方也没有表达过任何道歉与赔偿。
(看看新闻Knews记者:任彬源 孟雷 马越 编辑:范燕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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