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曹,三十出头,湖南人,2007年法国留学回来后进入上海一家公司做翻译工作。
马女士,年过半百,北京人,是公司的高级白领,如今在国外照顾女儿起居。
但是因为同一个男人,这两个陌生女人之间产生了交集,而这个男人正是马女士的丈夫、小曹的情人田先生。
田先生是小曹的上司,在小曹进入办公室不久,两人就发展成了男女朋友关系。几个月后,小曹发现了异样。
直到这时,小曹才发现,自己爱上了一个有妇之夫,但一切为时已晚,小曹怀孕了。
最终,小曹还是在田先生的安排下到香港生下了腹中骨肉。田先生为母女俩花费了数百万元,而且还将浦东一套房产登记在了小曹名下。而这一切,马女士都毫不知情。
夫妻俩辛苦挣来的钱,却被丈夫花在了别的女人身上,这让马女士感到深深的背叛。为此,她诉至法院,要求小曹归还240多万元。
最终法院支持了马女士的诉求,但是小曹一家却并不愿意还钱。
而且,在法院将小曹名下的房子查封之后,小曹的父亲竟然撕毁封条,又擅自住了进去。
那么,对于这种抗拒执行的行为,执行法官将会如何应对?马女士又能否拿回属于自己的钱款呢?敬请收看3月18日晚播出的庭审纪实!
(看看新闻网记者:杨丽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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