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税务局昨天(3月15日)发布通告称,为全力配合做好本市疫情防控工作,将今年3月份申报纳税期限由3月15日延长至3月31日。
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3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办理延期申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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