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安一名24岁的女子因为受到了邻居家小狗的惊吓,竟然患上一种叫做过度换气综合症的病症,而且她还将狗主人告上了法院。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大明宫人民法庭审判员张丁:“走在楼梯间的小狗,听到了小曹锁门的声音,这时候就叫了两声,小曹为此受到了惊吓。”
24岁的女子小曹家住在西安市未央区一小区内,今年9月10日早上,在单元楼内准备外出上班的她,就被邻居家的一只泰迪狗给吓到了,而且还被医院诊断,得了病。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大明宫人民法庭审判员张丁:“在小曹去上班的路上,她就出现了四肢抽搐,就出现了手脚痉挛的症状,后经医院确诊为过度换气综合症。”
虽说事发后,狗主人已经道歉,但由于那只狗当时没有牵绳,而且突如其来的叫声,使小曹受到惊吓并患病,随身物品也因惊吓摔坏,所以小曹就将狗主人告上了法院,索要赔偿。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大明宫人民法庭审判员张丁:“小曹到法院,她起诉要求狗主人赔偿她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和精神损失费,以及其他的财产损失费,共计五千余元。”
考虑到双方有矛盾,近期,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大明宫人民法庭通过调解认定,狗主人在事发过程中,没有给狗栓绳,没有尽到管理人责任,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最终,狗主人当庭向小曹支付了1600多元的医疗费,双方也达成了和解。那么到底什么是过度换气综合症呢?
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急诊科医师孙宝妮:“过度换气综合症就是指人们在快速呼吸的时候,使二氧化碳排出过多,导致的一个现象,一般出现过度换气的时候,可能会出现嘴巴周围以及脸部的麻木,严重还会有四肢的痉挛抽搐。”
人们的呼吸是吸入氧气,呼出二氧化碳,但如果因为惊吓、紧张焦虑和情绪激动,导致快速呼吸排出过量的二氧化碳时,就会患上这种过度换气综合症,而且它还是一种常见病症。
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急诊科医师孙宝妮:“该症状一般多发生于年轻女性,年龄就在20到30岁之间,主要原因有可能就是男女朋友吵架,中年女性也会患病,如果出现情绪激动,就放慢呼吸可能会避免。”
而现如今,生活中养狗的人比较多,像被狗惊吓或咬伤的事儿也时有发生,对此我们国家法律中关于此类问题的责任划分,也有着明确的规定,大家伙一定要多加注意。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大明宫人民法庭审判员张丁:“《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了,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被侵权人用不适当的方式,挑逗狗或者打狗,对被侵权人造成的损害,饲养人或者是管理人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来源:陕西都市青春频道 编辑:胡琰琦)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