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日,《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这也是我国首部有关流域保护的专门法律。两会上,如何落实保护法,尽快明确长江流域协调机制的组织架构,建立起水污染赔偿机制,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高质量发展,引起代表委员的热议。
全国人大代表 、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徐珏慧建议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法院和检察院都应与相关行政部门的沟通和协作,最好能够建立对口的联系,实现信息共享,做到重大案件联合督办,治理常态化的配合。
针对水污染事件发生后,判定法律责任不难,赔偿到位难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周峰认为,要建立一套污染赔偿机制,首先尽快建立污染损害的评估、鉴定、赔偿体系,为司法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对于长江保护法提出的建立长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仲志余委员建议,可以提高生态保护补偿的市场化、社会化程度。
(实习编辑:骆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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