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警方表示,报警的是一名陈姓女子,当天下午他前往土地公庙拜拜,见到一名老妇站在金炉旁,频频往炉内扔纸张。仔细一看,老妇烧的竟是纸钞,她吓得拿起一旁的扫把,赶紧将没烧完的钞票全扫出来,并与民众合力扑熄火焰,再报警求助。
警员到场后将金炉内烧毁的钞票,全数刮出并带回派出所清点,初步分项为2千元纸钞200张、1千元纸钞575张,以及一大袋纸钞余烬。抢救回来的纸钞金额约98万元新台币,余烬将送“刑事局”鉴定。
经警方调查,蔡姓老妇与儿子分居,多年前将钞票领出来后便放在家里,多次联系儿子回家拿钱未果,才会一气之下把钱拿去烧掉。
警方表示,按照岛内规定,毁损纸币将移送法办,但因蔡姓妇人高龄80岁,可依法减轻刑责,警方也特别注明“妇人精神状态不佳”,作为检察官起诉与否和法官量刑的参考重点。
(编辑:安乐、胡琰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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