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当地时间2月1日起,俄罗斯正式禁止向在合同中直接或间接使用设置价格上限机制的外国法人和个人供应俄石油。若合同中设置价格上限机制,俄罗斯石油出口商必须通知俄罗斯海关和能源部,且出口商须承诺在30天内修改合同,否则将被视为违法行为。这一法令将持续实施至7月1日。
目前,俄罗斯能源部和财政部还在制定俄石油出口的价格监测程序,预计将在3月1日前完成该程序的制订。
欧盟成员国、七国集团和澳大利亚自2022年12月5日起对俄海运石油出口设置每桶60美元的价格上限。作为反制,俄罗斯总统普京当月签署总统令,禁止向对俄石油进行限价的国家出售俄石油和石油产品。
(实习编辑:忠辰)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