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借用老年人医保卡,低价购买药品转卖得利,骗取上百万元医保基金。近日,宝山检察院披露了一起重特大医保诈骗案。
2021年1月至2021年8月,被告人王某、李某等人以每次或每月200至400元不等的价格,通过他人借用医保参保人的医保卡,冒用老年人的身份,以虚开的方式,低价购买相关药品,而后转卖得利。经查,王某、李某共计骗取医保基金106万余元。与此同时,办案机关还查明,徐某某等出借医保卡的医保参保人员骗取国家医保基金数万至数十万不等。
面临多名老年医保人员“不明知对方是卡药贩子”的辩解,检察官结合相关人员相识过程等情况,准确认定借卡人员应当知晓卡药贩子从事非法活动。同时,通过指出出借医保卡行为的“得不偿失”,算清“经济账”“信用帐”“后果帐”,使得涉案老年人认识到自己的辩解无法成立并真诚悔罪,最终全案59名涉案医保人员均自愿认罪认罚。
在综合分析研判案件事实、证据的基础上,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作用、地位、分工等情节,依法认定主从犯。对于“收、贩、销”链条上的主犯,建议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涉案医保人员,考虑到多为60周岁以上退休老年人,系受他人利益蛊惑、主观恶性不大,参与程度较低、获利较少,依法认定为从犯,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除却累犯,均建议适用缓刑;对于犯罪金额较少的,依法相对不起诉。
最终,王某、李某以及药品回收人、医院工作人员等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至7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医保参保人员55人也被判刑并处罚金。
宝山区检察院在调查后发现,涉案医疗机构存在委托代配药制度执行不严格、门诊医师怠于审核把关、日常管理不完善等问题,遂向相关区行政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责任部门及时查缺补漏,加强监管,督促医院严格落实门诊委托代配药管理规定,强化医生、药房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对现有问题及时整改,杜绝违规配药诈骗医保基金的情况再次发生。相关行政部门回函表示,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核查,并进一步推动落实相关监督机制,加强监管预警,加强联合执法,督促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代配药制度履行职责等。
编辑: | 刘晨 |
责编: | 吴依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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