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吴某经营着一家网店,每年收益在二三十万元左右,可收入可观的他,竟以嫖娼为由,窜至卖淫女住处,以捂口鼻、捆绑等方式抢劫数十万。近日,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以涉嫌抢劫罪对吴某批准逮捕。
今年6月初,吴某联系了一个“皮条客”,说明要求后,对方发了几张姑娘的照片过来,吴某一眼就相中了一个叫琳琳(化名)的姑娘。两人通过手机简单聊了一会儿,便相约见面。下午四点左右,小吴如约来到琳琳家,一进屋吴某就“如狼似虎”般地扑过来,把正在玩手机的琳琳来了个“五花大绑”。
嫌疑人吴某:“直接和被害人说你是做这个(卖淫)的,我想弄点钱花花。”
把琳琳绑起来之后,吴某要求琳琳把所有的银行卡都交出来,拿到银行卡后,吴某用pos机刷了几次都刷不出钱来。琳琳害怕吴某因此气急败坏伤害自己,急忙跟吴某建议,可以通过支付宝把钱提现给他。
嫌疑人吴某:“我叫她打开手机,手机密码也让她告诉我,我就往二维码上一共转了34万。”
案发后,吴某很快被警方抓获,他交代自己最开始找皮条客的时候是去招嫖的,但是在去的路上突然想到卖淫是件不光彩的事情,可以趁机敲诈,故而有了抢劫的念头。
嫌疑人吴某:“也是抱着她不敢报警的这种想法,想敲她点小钱,后来没想到事情弄得有点大。”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郑晶晶:“嫌疑人的观点当中认为,性服务提供者的钱款来的比较快,而且这个服务本身具有一定的违法性,所以他就觉得可能被害人出于保护自我的本能也不会报警。”
检察官认为,吴某经事先预谋,以嫖娼为由,窜至被害人住处,以捂口鼻、捆绑等方式威胁被害人,并通过支付宝现金转账的方式劫得34万元,其行为已经涉嫌抢劫罪。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郑晶晶:“他首先是入户抢劫,而且抢劫数额特别巨大,有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来源:闵行台 记者:林海 杨佳俊 编辑:王珏 责任编辑: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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