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9日,女明星叶璇被上海徐汇区人民法院开出了《限制消费令》。
其中载明案号为(2018)沪0104执3323号,被执行人是叶璇。“限制消费令”明确:因叶璇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将限制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这个事本来是当事人双方的事,知道的人不多。但是随后有一位吕女士发出微博,请大家帮她监督叶璇“严格履行”。这位吕女士就是去年被叶璇以名义侵权被起诉的被告,也是迟迟未拿到叶璇赔付的胜诉方。
10月18日晚,新浪微博用户“kitty-minmin”
发出这样一篇微博
三年前,一位奋不顾身秀恩爱的女人,在微博上对我肆无忌惮的进行人身攻击,为了彰显自己,不惜置我于水火。我本孱弱,面对责难几度绝望,加之经济拮据,在她先发制人诉我侵犯名誉权之时连聘请律师的费用都只能东拼西凑。还好,我咬牙挺了过来,还好,正义没有缺席。事实证明这位打着爱的旗号赴汤蹈火的女人连面对错误的勇气都没有,我只能让法律告诉她什么叫肆无忌惮的代价——请各位正义的朋友帮我监督叶璇女士严格履行。
一石激起千层浪!当红女星缘何被“限高”?网友“kitty-minmin”和叶璇之间又有什么样的纠葛?一切还得从2015年说起。
口诛男友的前女友起诉对方却败诉
根据有关媒体此前的报道,当时,叶璇和前男友“小默先生”打得火热,多次在微博上大秀恩爱。然而就在两人热恋时,小默先生的旧爱,也就是爆出“限制消费令”的女主“kitty-minmin”即吕某突然现身,爆料他是个劈腿渣男,“护君心切”叶璇随后屡次回击,网络上的种种口水战,最终闹到公堂。
其实这场官司叶璇是原告,被告吕小姐则是叶璇前男友的前女友,这其中的关系是有点复杂。叶璇起诉吕小姐造谣,不过最终却败诉了。
当时,法院最终做出的判决结果主要是:一、叶璇应立即停止对吕某名誉权的侵害,删除其实名新浪微博中侵害吕某名誉权的微博文章及评论、回复;二、叶璇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吕某赔礼道歉(书面道歉内容需事先经本院审核);三、叶璇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吕某2,000元;四、叶璇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吕某律师费4,000元、差旅费3,643.50元。
赔偿金额不足万元“陈年渣男”又吸眼球
看判决情况,叶璇需要支付的各种赔偿加在一起都不到1万元,对于她来说不赔不是没有钱,不赔本身是一种态度。小编不得不说,这个态度很符合叶璇的一贯表现。然而这个事又扯出来这个事件的源头。
看完小默先生前女友的这篇“诉状”,小编觉得女友们的火力也真是达到了势均力敌的程度。但是法律是严肃的,不要觉得打个官司输赢无所谓,法律责任必须承担。
部分素材来源《上海法治报》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陈莉莉 谭悦 通讯员 马超 编辑:刘喻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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