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晚,上海发布重磅楼市新政对夫妻离异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增值税;公证摇号选房优先满足“无房家庭”自住需求……
新政出台,将对上海购房市场带来哪些变化?上海市房管局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调研员蒋慰如表示,本次意见主要是四大板块:
1、增加供应:主要是增加住房用地的供应,重点是要在郊区轨道交通站点周边、五大新城(南汇、松江、嘉定、青浦、奉贤新城)加大供应力度。
2、调控需求:相较之前,这次增加了“离婚未满三年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如果离婚前家庭名下只有一套房,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可以购买一套,如果离婚前家庭名下有两套房甚至更多,现在即便离婚了一方名下无房,三年内依然不能购房。
3、稳定预期:就是要稳定土地价格,引导企业合理拿地,同时加大对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监管,稳定房价。
4、强化监管:要完善上海的公证摇号选房制度,向无房户倾斜,通过两次摇号选房的方式,优先满足无房家庭的居住需求。也就是说,第一次摇号是无房户家庭集中摇号选房,第二次摇号才是非无房户家庭的摇号选房。
新政下,夫妻两个人在婚姻维系情况下有一套房,离了婚房子归其中一个人,另外一个人名下无房,那么他可以买房吗?
蒋慰如表示,如果在离婚前,夫妻家庭名下只有一套房,根据上海住房限购政策,他还可以购买一套;但如果离婚前,夫妻家庭名下有2套房,甚至更多,离婚后其中一方名下无住房,如今离异不到3年要购房,在核查环节,会核查到3年前夫妻名下拥有2套住房,就不能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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