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医院附设护理之家前年8月大火,酿15死14伤惨剧,潘姓代理护理长和陈姓护理师被依业务过失致死、过失伤害等罪起诉,经新北法院审理,过失致死部分今日(18日)获判无罪,过失伤害部分公诉不受理,可上诉。
检警调查,这起火警发生在2018年8月13日凌晨4时许,起火原因是电源线挤压弯折,电路异常短路,导致数千度高温引燃床垫、床单等物,再进一步向四周延烧。调查人员发现,死者分散在楼层各处,研判起火房间的浓烟除了从房门口向外扩散,还有从天花板和楼顶板的夹层空间,以及空调联通管线窜到其它房间,伤亡主因是吸入火灾时的一氧化碳等烟尘导致。
检方调查,护理之家有住民生活公约,内容禁止住民使用自备电器用品,但负责用电安全的陈姓护理师没有落实按月检查规定,而身为护理之家负责人兼防火管理人的潘姓代理护理长,接获其他护理师反映床垫一事后,也没有向上陈报或进一步指示该如何处理。
侦讯时,潘、陈两人辩称,床垫并非烹煮食材的高功率电器用品,不在检查项目之内,但检方调查相关规定,无论属高功率或低功率产品都属禁止之列,因此认定潘、陈二人有过失。
(编辑:安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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