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东京奥运会上,跳水运动员全红婵一战成名,很快,上海一名男子马某便以公司名义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红婵馋”、“火红婵”等11件商标,均遭到驳回。
2021年11月,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此恶意抢注行为出具《行政处罚告知书》,处罚5000元。马某不服,先后向闵行区市监局和闵行区政府提出申辩意见及行政复议。经复核,闵行市监局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通告证明了当事人违法的事实;且当事人过去五年申请了306件商标,恶意抢注的主观意愿明显,故同意原先的处理意见,区政府也维持原行政处罚决定。
最终,马某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处罚决定和复议决定。马某辩称,商标注册程序未走完,不叫“抢注”,且自己并无缴费,主观上没有计划拥有商标。
闵行法院法官何刚介绍:“他是说,我当时提交这样一个商标申请是为了让其他人不能申请,为了保护全红婵的姓名不受其他人商标申请的损害。”
法院审理后认为,只要不诚信申请商标注册的行为已经实际发生,正常的商标申请注册秩序和他人的权益便已经受到损害。
关于罚款金额的问题,法院认为,鉴于当事人不积极配合调查等从重处罚情节,又存在无违法所得等从轻处罚情节,处罚金额并无不当。
一审宣判后,原告提出上诉。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驳回上诉,维持了原判。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曾瑶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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