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香港消委会官网发布澄清声明称,昨天香港消委会与农夫山泉的代表会面和作深入交流后,了解到有关产品既不是「天然矿泉水」,亦非「纯净水」,而是「饮用天然水」,而该公司采用的标准为其生产地,即内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就此,香港消委会将该样本改列为一独立类别「饮用天然水」并重新评分。从消费者角度而言,若以测试结果的TDS值作为比试,该样本口味较一般「天然矿泉水」为淡,与一般「纯净水」比较则较浓。至于溴酸盐方面,本会根据欧盟有关饮用水的溴酸盐最大限值为每公升10微克计算,此限值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一致,而该样本的检出量(每公升3微克)属「饮用水」准则值范围内,并远低于上述准则值,可以安全饮用。重新评分后,该样本的整体表现由4.5星调整至5星。
香港消委会重申,此次全部30款测试样本的化学安全及微生物测试结果理想,没发现有害物质超出相关准则值,本会不论在月刊文章、新闻稿及其他传讯文件,以至记者会上的发言均清楚指出是次测试的全部样本(包括农夫山泉该样本)均可安心饮用。
香港消委会就此次测试因样本归类出现落差而引起的误会,表示抱歉。
此前,针对香港消费者委员会发布的农夫山泉、百岁山瓶装水样本检出每升3微克的溴酸盐,达到欧盟适用于经臭氧处理的天然矿泉水和泉水的溴酸盐最大限值一事,农夫山泉发布律师函,认为香港消委会存在适用标准错误、标准判断错误和明显主观误导,并要求香港消委会做出澄清、道歉并消除影响。百岁山方面也表示,部分报道曲解检测结果,误导消费者,严重损害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编辑: | 范舒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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