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女子孙某,有个要好的闺蜜张某。可是她哪里知道,这个闺蜜突然有一天会伸出贼手,偷走了她一只刚买来不久的金手镯。
这只金手镯是孙某攒了好几个月的钱才买来的。案发当晚,孙某正在收拾行李,准备第二天回老家,她就特意把手镯拿出来放进行李中,而这恰巧被借住在她家的张某看到了。
张某后来交代,她跟孙某以前有过节,她看到手镯以后就想把手镯偷了。然后她趁孙某不注意的时候,就把手镯偷偷的放在自己身边。第二天,已经回到老家的孙某才发现手镯不见了,她立马想到张某,于是赶紧打电话过去询问,结果张某说是不知道。无奈之下孙某报了警。
得知孙某报案以后张某害怕了,她把手镯用垃圾袋装起来放到门口。据张某讲,这个垃圾袋被收垃圾的人收走了,手镯后来也没找到。张某自以为这样就能若无其事,可最终她还是没能躲过警方的侦查而落网了。
根据孙某提供的购买的发票,物价部门做了鉴定,手镯价值四千五百多元。案发后张某进行了退赔,将四千五百多元退给了孙某。
前不久,被告人张某因犯盗窃罪,被如皋法院判决拘役两个月,罚金五千元。
(来源:南通电视台二套《新闻圈》 实习编辑:王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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