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晚,广西钦州交警在开展夜查酒驾行动。九点20分左右,民警在对驾驶人冯某进行检查时,他说话支支吾吾,车内还不时传出阵阵酒味。经呼气检测,冯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2mg/100ml。
进一步核查发现,交警发现冯某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过,便告诉他:“你属于二次酒驾知道吗?”然而冯某当场表示:“三次了。”
听到这话,交警也顿时感到意外,经查询得知,冯某在两年前因酒驾被交警查处过两次,且相隔不到一个月。第二次酒驾时被行政拘留、吊销驾照,不料驾照恢复没多久,便心存侥幸酒后开车。
该驾驶员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处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素材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实习编辑:李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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