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下午,攀枝花交警三大队民警在例检中,发现一辆载有三名乘客的醉驾出租车司机。
陈某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36.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随即民警将乘客进行了转运,同时将驾驶员陈某带至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提取血样。
经拳枝花市法正司法鉴定中心检测,驾驶员陈某案发时血液当中酒精含量为140.9mg/100ml,交警三大队以陈某涉嫌危驾驶罪立案侦查。7月26日,陈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四款“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之规定,陈某将会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0年内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行政处罚,因陈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将会面临六个月以下拘役的刑事判决。
(来源:成都公共频道 实习编辑:陆熠)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