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购买保险是为了防范潜在风险,而不是“亡羊补牢”的。48岁的男子顾某某就“自作聪明”,在交通肇事后,为车辆紧急投保,并且谎报事发时间,以此从保险公司骗钱。
2019年10月8日晚7时许,顾某某驾驶一辆荣威轿车在中环高架路上,行至金沙江路附近时与一辆奔驰轿车发生追尾事故,顾某某承担事故全责。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王泽源介绍:“为了逃避自己的赔偿责任,顾某某第二天去保险公司为这辆车办理了保险,并且伪造了相关手续,谎称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在投保之后,骗取了保险公司6万元的理赔款。”
然而顾某某所驾驶的车辆并不在他的名下,而是属于一家出租车公司,顾某某擅自为该车办保险的行为,最终被出租车公司发现。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王泽源说:“本案中顾某某因为涉案金额已经达到6万元,达到了保险诈骗罪的追诉数额,所以浦东检察院依法以保险诈骗罪对顾某某提起了公诉。”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宣克炅 特约记者:刘明远 编辑:老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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