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5月24日)下午4点,台湾地区“大法官”对同性婚姻做出“释宪”。“司法院”秘书长吕太郎说,“大法官”认为现行法令未保障同性婚姻、“违宪”,要求主管机关在公告后2年内,修改相关法律。
台湾长期推动“同性婚姻法制化”的祁家威于2013年与伴侣登记结婚遭驳回,认定台“民法”亲属篇第二章婚姻规定“同性别二人间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关系”有“违宪”疑义,提出“释宪”声请;而身为户政主管机关的台北市政府民政局,也针对相关婚姻法令是否“违宪”提出“释宪”。台湾“司法院”受理后,于日前召开“宪法”法庭进行言词辩论,并宣布在今天做出解释。
(编辑:彭佳良 实习编辑:祝闻豪)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