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女士有个刚刚年满17岁的女儿。但不幸的是,女儿患有智力一级残疾,既不会写字也不会表达。
今年上半年,胡女士想置换房子,但由于老房子上有女儿的名字,因此,要代替女儿签字的话,胡女士需要有一份自己是女儿监护人的证明。可是,几个月过去了,这件事没有丝毫的进展。
胡女士说,她在6月4日的《法治特勤组》节目中,看到求助人孙先生遇到的情况与自己相类似,而在当时的节目中,孙先生妻子所在的居委会,最终在街道司法所的指导下,为孙先生开具了监护人证明。于是,胡女士拿着那天的节目,也来到了自家户籍所在的居委会和街道司法所。不过,得到的回复都是建议她去法院办理监护人证明。
眼看居委、街道的路走不通,胡女士只能来到法院走司法程序。但由于去的当天没有预约,她没能进入法院的大门。之后,接连两个星期,胡女士都没能在网上“抢”到预约号。
当胡女士又了解到,现在也可以直接在网上立案之后,她又开始了自己的立案之路,可惜,尝试了4次,3次都被拒绝了。第一次,是由于格式不对;第二次,法官回复说“缺少法律依据”;第三次,则是说缺少相关材料……
胡女士表示,女儿不会说话、没有自理能力,毫无疑问,是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她和丈夫之间,对由谁来做监护人也毫无争议。她实在不明白,为何还要走法院这一相对复杂的程序。对此,后援律师表示:残疾等级和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并不挂钩,孩子是否是限制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还得由专业机构说了算。
张律师还指出,一般,只有在特别紧急的特殊情况下,居委才能根据《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出具临时的监护人的凭证。但是如果说要长期的指定一个监护人的话,还是建议当事人能够去向法院去申请,先对被监护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进行鉴定,符合条件的,再由法院指定监护人。详情请关注今晚21:00新闻综合频道播出的《法治特勤组》。
小编的话
其实,对于监护人证明怎么开的问题,我们《法治特勤组》栏目已经做过3期相关节目。而因为不知道怎么开监护人证明而向我们求助的,远不止这3名求助人。许多市民仍然经历着一家家去问、一遍遍地跑的无奈。归根结底,信息不对称是症结,在一门式受理的社区服务中心窗口或者政府门户网站的公开渠道,无法简单明了地查询到相关办理流程。在此,我们还是呼吁有关部门,优化健全相关便民信息,让老百姓在遇到问题的时候能知道去哪里,做什么。
(看看新闻Knews记者:俞欣怡 李翔 编辑:小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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