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的《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将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作为重点任务的同时,也围绕公共服务、就业、教育、住房等方方面面,全面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待遇,让农业转移人口“进得来”,还要“留得住”、“融得进”。
不过,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已经试点多年,但一直没能在全国铺开,难点和堵点在哪里?保障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同等权利,我们还有哪些功课要做?
编辑: | 黄涛 |
责编: | 赵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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