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江歌母亲诉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将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刘鑫代理律师向媒体表示,本次庭审,刘鑫将出庭。
今年1月10日,本案在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决被告刘鑫赔偿69.6万元。1月24日,上诉期限的最后一天,刘鑫的代理律师向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法院递交了上诉状。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