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微信公众号中使用了明星陈乔恩的数张图片,上海某医疗美容机构被起诉至法院。近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肖像权纠纷案,判决医疗美容机构停止侵权并赔偿陈乔恩经济损失5万余元。
微信软文频现陈乔恩照片
2017年2月,知名女艺人陈乔恩发现上海某医疗美容机构为宣传推广其整形美容服务,在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数篇服务宣传软文,文章中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了大量自己的照片作为配图,暗示陈乔恩接受相关的整形服务,试图借助陈乔恩的名气提升其知名度,并招徕顾客。
陈乔恩认为,该医疗美容机构的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她的肖像权等合法权益,于是,为维护自身权益,陈乔恩一纸诉状将该医疗美容机构告进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医疗美容机构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医疗美容机构被判赔5万余元
经过审理,法院查明自2014年12月起,该医疗美容机构的微信宣传软文中,先后有3篇微信文章共使用了陈乔恩的4张照片作为配图。法院认定医疗美容机构的行为属于营利性的宣传活动,其擅自使用原告照片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原告主张被告侵犯了其名誉权,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虽然被告使用了原告的照片作为文章配图,但根据文章内容来看,不足以使他人认为原告接受了相关医疗美容服务,并因此造成原告名誉受损,因此法院无法支持原告名誉权被侵犯的主张。
关于具体的赔偿数额,法院根据原告的知名度、被告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情节等因素酌情确定。最终,法院判处医疗美容机构停止侵权、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5万余元。
法官提醒
微信公众号已经成为企业、公众发布信息的重要平台,因此发布者应当对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发布的信息违反真实性原则、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构成侵权,受侵害对象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吴海平 实习编辑:陈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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