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永康市人民法院就公开审理了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件,被告人和被害人就是两位车主,而案件就是因挪车而起的。
这是当时监控摄像头所记录下的一幕,只见一白衣男子和一黑衣男子正发生了争执,随后,白衣男子便坐上了一辆黑色面包车直接冲撞旁边一辆银色小轿车,一次、两次、三次,撞完这边车门还不够,接着撞另一边,致使该银色小轿车左右两侧严重损毁。
记者了解到,事情的起因仅仅是由于挪车而发生口角。画面中黑衣男子姓施,在2016年,被害人施某驾车送亲戚到唐先赶班车,但途经唐先镇龙山村程某家楼下时,被程某的车子挡住了去路。程某也就是画面中的白衣男子。
被告人 程某:那天早上他叫我挪车,我下楼之后发生口角,他一下来就骂我,然后我就不移。被害人 施某:被告不仅不挪动车辆,还说路不是你的,有本事飞过去。
施某见程某未挪车,一气之下将程某一车玻璃敲碎后驾车离开。被告人程某得知车玻璃被敲碎,随即驾车追赶,于是便发生了开头的那一幕。
被告人 程某:我就追上去,追到唐先,问他为什么把我车玻璃敲了,然后发生口角之后,我一时冲动就把他的车给撞了,撞了之后我也挺后悔的……
经鉴定,被撞的银色小轿车损毁价值人民币23882元。
经调解,被害人施某与被告人程某就民事部分最终达成和解。因程某认罪态度较好,我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程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视频来源:金华台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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