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22时23分许,一女乘客携带挎包准备从11号线云锦路站2号口进站时,安检队员在安检过程中,从包内发现两盒网红电光蜡烛(俗称“仙女棒)”。由于“仙女棒”属于“冷烟花”范畴,其本质也属烟花爆竹,民警将“仙女棒”予以没收。
2月5日18时15分许,轨交17号线汇金路站一安检点检测员发现一女乘客携带鞭炮及高升欲进站乘坐地铁,即向该站民警报告。民警到场后了解到,该女乘客共携带鞭炮3节(6000响)、高升24个,系其从外地烟花销售点购买,准备携带回自己上海青浦家中燃放。后民警将上述鞭炮、高升予以没收。
根据《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禁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等物品进站乘车。近日,为做好春节前夕烟花爆竹管控工作,为乘客营造安全有序的乘车环境,轨道公交公安针对外环以外地区烟花爆竹销售点设置情况,加强远端预警、进站宣传,并督促安检队员重点加强对烟花爆竹的识别发现能力,严防烟花爆竹等危险品流入轨道交通。今年以来,共在全线各安检点发现携带烟花爆竹40余起,查获各类烟花爆竹近300件。
轨道公交公安提醒广大乘客:轨道公交区域禁止携带烟花爆竹,一经发现,将予以没收。如乘客不听劝阻甚至妨碍民警执法,轨交公安将依法处理。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毛鸿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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