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河南漯河市嵩山路与辽河路交叉口,6月12日中午一点多,一位70多岁的老大爷骑着三轮板车由西向东骑行,就在此时,刚好撞上了一辆右转的汽车。
车主郑先生:“造成车叶子板变形。前门打不开了。”
一看撞到一辆汽车,一时间老人被吓得六神无主。附近执勤的交警问询跑了过来,把老人和三轮车扶了起来,所幸,老人并没有受伤。
通过调查,执勤交警发现,当时直行的信号灯是红灯,右转的是绿灯,老人的行为属于闯红灯。
交警:“老人负全责。”
经过定损,维修费需要三百元,而这对于老大爷来说确实是笔不小的数目。
车主郑先生:“他身上只有几十块钱,这是他几天的饭钱。”
车坏了总得修,责任划分了就得负。
交警:“看老人不容易,我们四个协警想垫付。”
面对执勤交警们的好意,老人很是感激,但车主“执意”要让老人赔偿。
郑先生:“拿一块钱妥了。”
300块变1块,故事大反转,这一块钱收的是心安,这一块钱买的更是教训。
郑先生:“让他记住这个事。一元钱买个教训。”
交警提示,生命只有一次,每个人都要遵守交通规则。
其实有些事情并不是我们想的那样,结果可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过程中的美好。
(来源:河南民生频道 《大参考》编辑:刘喻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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