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海军在关押4年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廖海军无期徒刑。2009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决定书,指令重审。
被害人父母的请愿信
6年后的2016年5月26日,廖海军案终于在河北唐山中级人民法院开庭重审,而记者从廖海军的辩护律师李长青处获悉,早在2001年,两名被害女童的父母曾联名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写信,认为警方侦破不彻底,且对廖海军“一人完成杀害两名女童、其父母包庇”的行为表示质疑。
这封写于2001年3月26日的请愿信上有两名被害女童父母的亲笔签名。信中明确否定了警方提出的“廖海军一家因菜摊抢位”导致的犯罪动机,并表示“从未与廖家发生过口角争吵”。
在结尾处四名家长均签字
请愿信中亦对警方电视公布案情、潦草结案,且在死者父母质疑侦破不彻底的情况下威逼火化女童尸体的行为表示不解。但这封请愿信并未改变唐山警方对廖海军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的指控。
(编辑:胡琰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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