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阿翔(化名)今年7月间因为颈椎问题住院治疗,儿子来医院探望时,随手将玩具枪放在病床旁边,没想到却把前来关心的社工吓了一大跳,还害老爸吃上官司。不过,新北地院法官经过调查,认为阿翔并没有恐吓社工的意思,况且玩具枪也不具有杀伤力,最后裁定无罪。
阿翔接受侦讯时表示,玩具枪是儿子把玩后放在床上的,“我当时在量血压,没有看到,量完社工就进来关心,在那之前我没有看到枪在那里”。至于为何会在警询时供称是自己把枪放在床上,是因为警方承诺,如果他承认就不会牵扯到儿子”社工当时问我是真枪还是假枪,我回答‘你觉得呢’,接着很快再补上一句‘当然是假的’,我不知道玩具枪放在床上会让不知情者心生畏惧”。
而被吓坏的社工证称,事发当天是因为护理师说阿翔不愿意出院,才会前往了解理由,过程中看到病床上有一把疑似手枪的物品,当下马上提问“这把是真的还是假的”,对方回答“你说呢”,他继续追问,“这是你的,要问你”,才得到“这是假的”的回答,“当下看到枪是有点惊吓。”
阿翔的儿子也出庭证称,爸爸住院期间他每天都会去陪伴,事发当天刚好是最后一天,爸爸早上出去后带回来很多玩具,“因为我觉得那把枪不好玩,所以就放到床上,再自己跑出去玩。”
新北法院认为,经过新北市警局检验,该玩具枪不具有杀伤力,可见阿翔声称是买给儿子玩的说词并非虚妄。加上枪是孩子随意放置在床上的,难认有故意恐吓的意思。虽然检方认为他涉及恐吓危害安全罪,但查无其他积极证据,依据“罪证有疑,有利被告”之证据法则,最后裁定无罪,全案仍可上诉。
(编辑 施蒙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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