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西安市政府日前下发的《西安市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工作方案》中了解到,该方案鼓励企业研发仿制药,对经济效益明显的新药研制将进行补助,最高补助200万元。
方案鼓励企业仿制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供应短缺的药品,仿制重大传染病防治和罕见病治疗所需药品、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药品,以及专利到期前一年尚没有提出注册申请的药品等。方案指出,对申请仿制药注册的企业,将按照药品生产许可审批程序,开设绿色通道,优先审核报送上级药监部门审批。
方案明确,对研发出防治重特大传染病疫情或重特大疾病新药,并在西安市实现产业化生产的企业或个人,可由企业申报,经评审认定其经济效益明显的,将择优按项目投入的10%,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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