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地都三令五申,严厉禁止野生动物的一切交易。在这样的高压态势下,依然有人抱着侥幸心理,非法收购、贩卖野生动物,伺机出售。前两天,云南文山马关森林公安就破获了一起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案。
2月14号,马关县森林公安局八寨派出所民警在摸排农村山区林区过程中,收到一条线索,说“八寨镇那古博村委会那古博村有人饲养猴子”。民警马上赶到嫌疑人家,果然发现了一只猴被关在笼子里。
马关县森林公安局八寨派出所所长许再飞说,“村民杨某在外出经商过程中,与外地一农户购买了一只小猴子,到家中饲养,后又以同样的价钱卖给他人饲养。”
据杨某说,去年初第一次看到猴子时它还很小,非常可爱,就想着买回家可以当宠物养。可小猴渐渐长大后,变得难以喂养,又打算以同样的价钱再卖给他人饲养,可猴子还没给人送过去,警察就上门了。经科普比对并向野生动物专家咨询,这只涉案动物为熊猴,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杨某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罪。
自疫情发生以来,文山森林公安全员上岗,在做好野生动物疫情防控的同时,严格清查集贸市场、养繁殖场、餐饮场所、花鸟市场等地的非法交易野生动物行为。
富宁县森林公安民警张永仙表示,“加大对林区的巡护频次,扩大巡查范围,同时督促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落实好野生动物疫情检疫、防护和消毒等防控措施。”
截至目前,文山州森林公安共查处林政案件12起,收缴野生动物活体396只,死体1只。其中一级保护动物2只,二级保护动物7只。救助野生动物5只,打击处理违法人员18人。
(视频来源:云南都市频道 编辑:胡琰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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