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晚21时许,普陀交警在金昌路地道北侧设卡临检时,一辆白色小轿车在经过卡点时不仅没有停车接受检查,而是突然加速冲卡,民警立即驾驶警车追赶。
不到三分钟时间,民警就在卡点附近的一处农贸市场停车场内追上了逃逸车辆。对于冲卡行为,司机宋某表示车内音乐声较大,自己并没有注意。
不过,民警从其身上闻到了阵阵酒气,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宋某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66mg/100ml。此时,宋某声称事发时自己并没有驾驶车辆。
后经抽血检测鉴定,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80mg /100mL,属于醉酒驾驶。随后,交警将涉嫌危险驾驶的宋某移交至普陀公安分局白丽路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到案后,宋某起初还与妻子连某串通,谎称是连某在开车,只是途径地道口比较窄,所以两人互换座位,企图为自己的行为开脱。
犯罪嫌疑人宋某说:“我老婆开的但过桥洞不行,我就开了。”
犯罪嫌疑人连某水:“因为从桥洞走有点害怕,我说那你开吧,然后他开过来就遇到有交警了。”
被民警识破后,两人才如实供述了各自的犯罪行为。原来,案发当晚,宋某与妻子连某至姐姐家聚餐,席间喝了不少酒。回家时,连某明知丈夫宋某喝过酒,却仍未阻止其酒后驾驶机动车。回家途中路遇民警临检,宋某因担心自己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民警查获,便头脑一热,加速冲卡。到案后,两人还向民警提供虚假证言,企图逃避责任。11月2日,犯罪嫌疑人宋某、连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普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素材来源:普陀台 编辑:夏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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